1954年建立湖北省國營草埠湖機械農場,隸屬湖北省農林廳和宜昌專署管轄。
1958年易名為草埠湖人民公社,歸當陽縣管轄,掛當陽縣草埠湖人民公社和當陽縣草埠湖農場兩塊牌子。
1980年收歸宜昌地委、行署管理,歸口地委農工部。
1988年由宜昌市委、市政府和湖北省國營農場農工商總公司雙重領導。
1995年建立宜昌市草埠湖管理區,掛“宜昌市草埠湖管理區”和“湖北省國營草埠湖農場”兩塊牌子。
2004年,撤區建鎮,成立當陽市草埠湖鎮,劃歸當陽市管轄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