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代大部屬畿內地。
周代有庸、凡、共、胙、封父等國。
春秋分屬衛、鄭,后屬晉。
戰國屬魏。
秦代分屬三川郡和東郡。
漢置新中鄉。
隋開皇六年(586)置新鄉縣,治新樂城。
唐代分屬河北道、河南道。
宋代分屬京畿路、京西北路、河北西路。
元代分屬直隸中書省、行中書省。
明代分屬開封府、衛輝府。
清代分屬開封府、懷慶府、衛輝府。
1911年分屬河南省第三、第四行政督察區。
1948年于新鄉縣小冀鎮設新鄉市。
1949年5月市人民政府遷新鄉城區,8月為平原省省會,12月劃新鄉縣14自然村為新鄉市第四區。
1952年平原省撤銷,復屬河南省。
1958年為新鄉專區。
1959年、1960年新鄉、獲嘉2縣先后并入。
1964年又析出。
1967年更名新鄉地區。
1974年改由省、地雙重領導。
1978年仍為新鄉地區。
1983年改由省直轄,新鄉、汲縣2縣改由市轄。
1986年撤銷新鄉地區,設立新鄉市,獲嘉、輝縣、原陽、延津、封丘、長垣6縣劃入成今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