東興鎮于清光緒十九年(1893),經黑龍江將軍依克唐阿奏請清廷,準予出放東興之荒后而開發的。
清光緒二十二年(1895),正式于此處屯田。
建制后,設鎮、佐,境內旗人聚居此地。
清光緒三十二年(1906),巴彥蘇旗營協領遷至東興鎮,置協領公署。
1927年設東興設治局,東興鎮為設治局駐地。
1933年廢設治局,設東興縣。
東興鎮為東興縣所在地。
轄東興、滿天、新民三個區。
1945年解放后,為東興縣民主政府所在地。
1947年東興、木蘭兩縣合并,東興為木蘭縣第二區。
1958年成立東興人民公社。
1980年10月撤銷公社,設立東興鎮,名稱沿用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