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漢置安次縣,治今市西北古縣村,屬勃?ぁ
唐開元二十三年(735)移今市西舊州鎮,屬幽州。
遼屬析津府。
金屬大興府。
元中統四年(1263)安次縣升為東安州。
明洪武元年(1368)降州為縣。
1914年因與湖南省東安縣重名,復改安次縣。
1928年屬河北省。
1937年屬晉察冀邊區。
1948年遷駐廊坊。
1949年劃歸河北省,名天津專區新中國成立后,廊坊的行政隸屬多次改變,是全國行政區劃變化最多的城市之一。
轄區的各縣在1950年后分屬過北京市、天津市、河北省3個省級單位。
1973年12月,國務院批準,天津地區更名為廊坊地區,駐地仍在廊坊鎮。
1974年1月,正式起用廊坊地區名稱。
1979年3月,廊坊地區轄三河縣、大廠回族自治縣、香河縣、安次縣、固安縣、永清縣、霸縣、文安縣、大城縣。
1981年12月7日,國務院批準,撤銷廊坊鎮,設立廊坊市(縣級),以安次縣的廊坊鎮及尖塔、桐柏、北旺3個公社為廊坊市的行政區域,隸屬廊坊地區行政公署。
1982年3月1日,廊坊市(縣級市)正式建立。
廊坊地區轄廊坊市、三河縣、大廠回族自治縣、香河縣、安次縣、永清縣、固安縣、霸縣、文安縣、大城縣。
1983年,國務院批準,撤銷安次縣,并入廊坊市(縣級)。
廊坊地區轄廊坊市(縣級)、三河縣、大廠回族自治縣、香河縣、永清縣、固安縣、霸縣、文安縣、大城縣。
1988年9月,國務院批準,撤銷廊坊地區和廊坊市(縣級),廊坊地區改為廊坊市(地級)。
廊坊市(縣級)改為安次區。
1989年4月1日,廊坊市正式建立,駐地廊坊,轄安次區、三河縣、大廠回族自治縣、香河縣、永清縣、固安縣、霸縣、文安縣、大城縣。
1990年2月20日,撤銷霸縣建制,建霸州市(縣級),轄域不變。
廊坊市轄安次區、霸州市、三河縣、大廠回族自治縣、香河縣、永清縣、固安縣、文安縣、大城縣。
1993年4月28日,三河撤縣建市(縣級),轄域不變。
時廊坊市轄:安次區、三河市、霸州市、大廠回族自治縣、香河縣、永清縣、固安縣、文安縣、大城縣。
2000年10月,析安次區建廣陽區。
廊坊市轄:安次區、廣陽區、三河市、霸州市、大廠回族自治縣、香河縣、永清縣、固安縣、文安縣、大城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