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國時期屬永蓮鄉;1953年屬么站鄉;1955年按序改稱十三區,屬十三區;1958年區改稱大公社,稱最高峰人民公社,下轄的鄉改稱管理區,屬么站管理區;1961年撤公社恢復為區,下轄管理區改稱公社,并將原管轄的9個公社合并為4個公社,屬高峰公社;1963年高峰公社分設么站公社,屬么站公社;1984年4月公社改稱鄉,下轄大隊改為村民委員會,屬么站鄉大路村民委員會;1992年建并撤,撤銷鹽倉區和管轄的鹽倉鎮、高峰鄉、么站鄉、合并建立鹽倉鎮,屬鹽倉鎮管轄,2016年村改居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