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53年至1957年底,新莊為高樓坪鄉的六村,后改為聯鋒農業社。
1958年12月,萬山人民公社下轄7個管理區,新莊大隊屬大坪管理區。
1961年8月18日,新莊公社隸屬玉屏縣萬山區公所。
1963年2與月至1966年2月,新莊公社駐新莊,并轄新莊、趕場壩、大坪、琴門、老山口五個大隊。
1966年2月22日,中共中央國務院(66)199號文件批準成立萬山特區,新莊公社劃入萬山特區。
1968年9月24日,貴州省葛民委員會(68)175號文件批準撤銷萬山特區,新莊公社劃歸玉屏縣管轄。
1970年8月8日,國務院批準恢復萬山特區,新莊公社隸屬萬山特區,1979年3月,新莊公社并入東方紅公社,僅得留新莊大隊。
1984年1月,新莊大隊改為新莊村民委員會。
2005年10月,新莊村被撤銷,與長坳村合并組建趕場壩村村民委員會。
2010年10月23日,從趕場壩村分出重建新莊村村民委員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