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49年11月,為瓦屋鄉第八保,轄召田、金家坡、水打箱、紅塘坑、姚家、爛泥山、官舍坪、遼沖、茶坪、獅子坪、南家沖、茅坪溪、大婆溪、小婆溪、蘭坪15個甲。
1950年7月,廢第八保建立第八行政村公所,隸屬瓦屋鄉公所。
1953年9月,第八行政村公所撤銷。
1956年7月,召田、金家坡、水打箱、紅塘坑、姚家、爛泥山、官舍坪、遼沖、茶坪、獅子坪、南家沖、茅坪溪、大婆溪、小婆溪、蘭坪等初級社建立同心高級社管理委員會,隸屬瓦屋鄉人民委員會。
1959年1月,官舍坪、遼沖、茶坪、獅子坪、南家沖、茅坪溪、大婆溪、小婆溪、蘭坪9個生產隊從同心高級社管理委員會分出,建立蘭坪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,隸屬川硐人民公社瓦屋管區。
1967年7月,撤銷蘭坪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建立蘭坪大隊革命委員會,隸屬瓦屋人民公社革命委員會。
1979年1月,撤銷蘭坪大隊革命委員會,恢復蘭坪生產隊管理委員會,隸屬關系不變。
1984年4月,機構改革,撤銷蘭坪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,建立蘭坪村民委員會,隸屬瓦屋鄉人民政府。
1992年7月,撤并建,接受瓦屋侗族鄉人民政府指導。
2007年3月,撤銷蘭坪村、召田村,合并建立蘭坪村。
村委會駐蘭坪。
同年4月,建立新的蘭坪村民委員會,接受瓦屋侗族鄉人民政府指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