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43年,石阡實行新縣制,廢除之前的的區級組織,設置鄉鎮保甲。
設立中魁乙級鄉。
1950年2月行政區劃調整,設立三個區18鄉鎮。
隸屬一區。
1950年7月,改置3區為6區1鎮。
隸屬四區。
1953年,設立中壩鄉。
1958年,中壩鄉改稱中壩公社;大灣村改稱大灣大隊。
1984年,中壩公社更名中魁鄉,大灣大隊改稱大灣村。
期間隸屬中壩鄉(公社),1984年至1991年,隸屬中魁鄉。
1992年“撤并建”,設置中壩鎮。
2003年全縣推進“撤小村并大村”工作,大灣村并入河東村。
2010年,經石阡縣人民政府石府復[2010]68號批準,全鎮再次對行政村進行調整,恢復大灣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