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得名沿用至今。
1943年,石阡實行新縣制,廢除之前的的區級組織,設置鄉鎮保甲。
設立青陽鄉乙級鄉。
1950年2月行政區劃調整,設立三個區18鄉鎮。
隸屬二區。
1950年7月,改置3區為6區1鎮。
隸屬三區。
1953年,設立五德區青陽鄉。
1958年,青陽鄉改稱青陽公社;朝陽村改稱朝陽大隊。
1984年,青陽公社改稱青陽鄉;朝陽大隊改稱朝陽村。
期間隸屬五德區青陽鄉(公社)1992年“撤并建”,由五德區的青陽鄉設置青陽苗族仡佬族侗族鄉。
2003年全縣推進“撤小村并大村”工作,朝陽村并入朝陽村。
2010年,經石阡縣人民政府石府復[2010]72號批準,全鄉再次對行政村進行調整,恢復朝陽村。
2010年至今隸屬青陽苗族仡佬族侗族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