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國32年(1943年),石阡實行新縣制,廢除之前的的區級組織,設置鄉鎮保甲。
設立楓香乙級鄉。
1950年2月行政區劃調整,設立三個區18鄉鎮。
隸屬二區。
1950年7月,改置3區為6區1鎮。
隸屬三區。
1953年,設立五德區楓香鄉。
1958年,楓香鄉改稱楓香公社;楓香村改稱楓香大隊。
1984年,楓香公社改稱楓香鄉;楓香大隊改稱楓香村。
期間隸屬五德區楓香鄉(公社)1992年“撤并建”,由五德區的楓香鄉設置楓香仡佬族侗族鄉。
2003年全縣推進“撤小村并大村”工作,楓香村并入楓香村。
2010年,經石阡縣人民政府石府復[2010]65號批準,全鄉再次對行政村進行調整,恢復楓香村。
1991年至今隸屬楓香仡佬族侗族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