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得名沿用至今。
1958年建荊竹大隊,1985年更為荊竹行政村。
民國32年(1943年),石阡實行新縣制,廢除之前的的區級組織,設置鄉鎮保甲。
設立莊樂甲級鄉。
1950年2月行政區劃調整,設立三個區18鄉鎮。
隸屬三區。
1950年7月,改置3區為6區1鎮。
隸屬六區。
1953年,設立本莊區回隆鄉。
1958年,回隆鄉改稱回隆公社;荊竹村改稱荊竹大隊。
1984年,回隆公社更名白龍鄉;荊竹大隊改稱荊竹村。
期間隸屬回隆鄉(公社),1984年至1991年,隸屬白龍鄉(公社)。
1992年“撤并建”,由本莊區的白龍鄉、本莊鎮、樂橋鄉、獅柳鄉合并,設置本莊鎮。
2003年全縣推進“撤小村并大村”工作,荊竹村并入白龍村。
2010年,經石阡縣人民政府石府復[2010]63號批準,全鎮再次對行政村進行調整,恢復荊竹村。
2010年至今隸屬本莊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