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58年8月,我國全面開展人民公社化運動,實行生產資料分別歸公社、生產大隊、生產隊三級組織所有的體制,設立老坪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,簡稱老坪大隊。
1984年4月,我國實行政社分設,撤銷老坪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,設立老坪村民委員會,簡稱老坪村委會。
2007年9月,根據《晴隆縣人民政府關于對中營鎮村級整合實施方案的批復》黔府函﹝2007﹞108號文件,將原老坪村和和平村整合為老坪村,村委會駐地設在173街上。
2016年10月17日,晴隆縣政府下發晴府函﹝2016﹞203號《晴隆縣人民政府關于同意中營鎮人民政府撤銷中營、老坪村民委員會設置中營、老坪社區居民委員會的批復》,將老坪村修改為老坪社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