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61年,建立倉腳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(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駐倉腳,故名),簡稱倉腳大隊。
1984年,六枝特區人民政府根據中共中央、國務院發出《關于實行政社分開建設鄉政府的通知》中的要求,撤銷倉腳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,建立倉腳村民委員會,簡稱倉腳村委會。
1961年屬六枝市新場區新場公社,1962年10月20日屬六枝縣新場區新場公社,1966年2月22日屬郎岱縣新場區新場公社,1970年12月2日屬六枝特區新場區新場公社,1984年屬六枝特區新場區新場鄉,1991年9月至今屬六枝特區新場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