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光緒元年(1875年),重陽屬長桂都。
民國十七年(1928年),設重陽鄉,為第三區所在地。
先后隸屬曲江縣的五區、四區管轄。
民國三十六年(1947年),更名為安和鄉1951年5月,從五區(犁市)劃出,成立重陽區。
1957年12月,撤區改稱重陽鄉。
1958年10月,與犁市鄉合并成立韶北人民公社。
1959年7月,從韶北公社劃出,成立重陽人民公社。
1983年11月,改稱重陽區公所。
1986年12月,撤區成立重陽鎮,仍隸屬曲江縣管轄。
2004年8月,劃入武江區管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