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清時,屬德行都。
民國初期,稱第七區,后稱第六區。
民國三十二年(1943年),稱第三區。
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,仍稱第三區。
1953年5月,析斗山而置十六區。
1956年2月,改稱沖菱區。
1957年1月,撤區設鄉,分為南鄉和菱北鄉。
1958年1月,兩鄉合并為沖蔞鄉。
1958年11月,與斗山、都斛合建斗山公社。
1961年5月,析出而置沖蔞公社。
1984年3月,改稱沖蔞區。
1986年12月,撤區建鎮,稱沖蔞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