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朝嘉靖四十一年(1562)置平遠縣。
初隸江西贛州府。
明嘉靖四十三年(1564),還江、閩原析地,重組平遠縣,改隸廣東潮州府。
崇禎七年(1634),平遠縣析地組建鎮平縣(今蕉嶺縣)。
至此,平遠縣疆土格局確定,歷時四百余年僅有三次小變動。
清雍正十一年(1733),平遠縣改隸嘉應州。
1920年,平遠縣直屬于廣東省,接著改屬廣東東區綏靖公署,1936年8月,取消綏靖區,平原屬第六區。
1949年改屬廣東第九行政督察區。
1949年5月22日,平遠解放,是年10月,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后,隸屬興梅專員公署。
1952年6月,平遠、蕉嶺合署辦公。
1954年,平遠、蕉嶺恢復縣建制。
1956年,粵東行政公署被撤銷,分設惠陽、汕頭兩個專區,平遠屬汕頭專區。
1958年至1961年,平遠縣和興寧縣分縣,分治后縣治仍設在大柘。
1965年,改隸梅縣地區行政專員公署。
1983年,撤銷人民公社,復區、鄉、村制。
1986年,撤區建鎮。
全縣設5鎮11個鄉。
1988年,改隸梅州市。
1995年鄉改設鎮建制,全縣有16個鎮。
2003年,撤銷超竹、茅坪、黃畬三鎮,分別并入大柘、東石、仁居鎮。
2004年,撤銷壩頭鎮,并入大柘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