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萬歷三年(1575年)設協守漳、潮等處專駐南澳副總兵。
翌年在隆澳筑城,與深澳、云澳互為犄角。
鎮境東部古稱隆澳,名源于前江灣畔隆眼砂澳。
清《南澳志》載:“隆澳南北皆面海,南為大海,北為內海,南稱前江,北稱后汐,澳人讀汐若宅,故亦作后宅。”民國三年(1914年),南澳分設三區,隆澳為第二區。
民國二十二年(1933年),由廣東民政廳訓令,準南澳縣設隆澳第二行署。
從此,南澳縣城從深澳遷移到隆澳(隆澳即今后宅鎮)。
1954年5月,南澳劃歸粵東行政公署管轄,設置后宅鎮。
1961年3月,改設為后宅公社。
1984年2月,經廣東省政府批準,后宅公社改設為后宅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