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49年11月,惠陽推翻國民黨統治,建政為馬安鄉,屬第五區(平潭區)。
1951年至1957年,惠陽縣劃小區小鄉,鎮境歸屬第十區(良井)。
1957年12月至1958年9月,惠陽縣轍區并大鄉,馬安建政為馬安鄉。
1958年10月至1961年6月,馬安鄉劃成兩部分,歸平潭和永湖兩公社。
1961年6月至1966年5月,馬安鎮人民公社成立,歸平潭區。
1966年5月從平潭公社劃出新群生產大隊,成立馬安公社管委會。
1968年2月撤馬安公社管委會,成立馬安公社革命委員會。
1981年3月撤馬安公社革命委員會,設立馬安公社。
1983年11月,惠陽開展了社改區工作,馬安公社改名為馬安區公所,改為新群鄉。
1987年1月,惠陽縣撤區設鎮,馬安區更名為馬安鎮,成立馬安鎮政府,新群鄉改為新群管理區;后改為新群村委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