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朝嘉慶十八年(1813年),歸屬佛岡廳管轄。
民國三年(1914年),歸屬佛岡縣管轄。
民國九年(1920年),屬中區綏靖公署轄。
民國十七年(1928年),屬北江善后公署轄。
民國二十五年(1936年),屬廣東省第二區行政督察公署(即韶關公署)轄。
民國三十二年(1943年),屬第五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轄。
民國三十五年(1946年),屬粵北師管區轄。
民國三十六年(1947年),屬第二專署督察區轄。
1949年10月,歸佛岡縣第二區人民政府管轄。
1950年4月,成立高崗鄉,歸佛岡縣第三區人民政府管轄。
1959年5月,成立高崗人民公社。
1983年12月,中共中央、國務院決定撤銷公社建制,改設區公所。
高崗公社改為高崗區公所,轄禮溪、長江、墩下、廖排、寶山、路下、高崗、新聯、高鎮、東坑、新街、三江、漏坑13個鄉。
1987年1月,廣東省委和省人民政府決定將高崗區公所改鎮,成立高崗鎮人民政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