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國初期,沿襲清制,武威縣的行政管理區按水系劃分為六個渠,即黃渠(黃羊河水系)、大渠(雜木河上游)、雜渠(雜木河下游)、金渠(金塔河水系)、懷渠(西營河上游)、永渠(西營河下游)。
民國24年(1935),將六個行政管理區劃分為2個鎮、12個鄉,屬金塔鄉五保。
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屬金塔區三龍鄉三、四行政;1956年撤區并鄉后屬中心鄉;1958年人民公社化時屬金塔公社,稱和平大隊。
1961年區劃調整時屬和平公社。
1983年撤社立鄉時設和平村民委員會,屬和平鄉所轄;1997年和平鄉改為和平鎮,屬和平鎮所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