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屬古田縣境。
清雍正十三年(1735年)屏南建縣后,分屬九都、十都和十一都。
1914年,屬南二區。
1936年,屬第三區,區公署駐長橋。
1940年,全縣撤區設12個鄉鎮,設長橋鎮。
1943年,全縣轄8個鄉鎮,設長橋鎮。
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,屬第三區,區公所駐長橋。
1950年11月,縣治改設長橋;同年12月,屬第一區,區公所駐路下。
1952年8月,屬第一區,區公所駐路下。
1956年7月,全縣合并為4個區,設長橋區。
1958年5月,撤區改設4個指導小組。
1958年9月,長橋指導組更名紅旗公社,1959年5月紅旗公社更名為長橋公社。
1961年8月,全縣劃10個公社,設長橋公社。
1984年9月,撤人民公社建制,成立鄉人民政府,改生產大隊為村民委員會,其轄區稱行政村,改生產小隊為村民小組。
1993年7月19日,福建省民政廳文件《關于屏南縣代溪、長橋兩個鄉改為鎮建制的批復》閩民民[1993]262號,撤銷長橋鄉,設立長橋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