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代梅溪鎮屬奉政鄉宣政里。
元代改屬奉政鄉升平坊。
明時全縣設24個都,梅溪屬一都。
清代仍屬升平坊。
民國時期梅溪屬第一區第一團。
1928年屬第一區區公所。
1950年5月,縣廢除保甲,設區公所,舊鄉(鎮)撤銷,梅溪設7個基層鄉,屬第一區區公所。
同年11月,塔頭與龍廷合并,梅溪設6個基層鄉。
1952年6月,龍橋鄉拆置2個鄉,梅溪共設7個基層鄉。
同年8月,龍廷與塔橋又合并為塔橋鄉,梅溪仍恢復6個基層鄉。
1956年,鐘石與榕院合并為榕院鄉,梅溪設5個基層鄉,均屬第一區(或稱白樟區、梅城區)。
1957年7月,梅溪分設為梅城鎮和渡口鄉,直屬縣。
1958年9月梅溪與梅城鎮合并稱英雄人民公社。
次年改稱梅城公社。
1981年再次稱梅溪公社。
1984年7月,撤銷人民公社體制,改公社為梅溪鄉人民政府,改大隊為行政村。
全鄉轄鐘石、榕院、榕星、北溪、樟洋、石鄭、馬洋、上埔、渡口、里寨、建興、新民、梅埔、石湖、石榴洋、扶山、南泉、廷洋、塔峰、橋東等20個行政村。
1993年1月起改梅溪鄉為梅溪鎮。
這一體制保持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