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朝到隋朝的800余年間,先后屬閩中郡、閩越郡、閩越國、建安郡、閩州(駐所今福州)等所轄。
唐開元六年(公元718年),析南安縣東南地置晉江縣(治所位于今泉州市鯉城區)。
后漢乾祐二年(公元949年),泉州稱清源郡,晉江屬之。
宋太平興國六年(公元981年),晉江縣屬泉州。
宋景炎三年(公元1278年)至元大德二年(公元1298年)二十年間,先后四次在泉州置福建中書省衙,泉州改為泉州路,晉江屬之。
元大德二年(公元1298年)改為泉中府,晉江屬之。
元延祐元年(公元1314年)復立泉州分省,晉江屬之。
明代全國分為十三個“布政司”,統領各地府、縣。
明洪武元年(公元1368年)改稱泉州府,屬福建布政使司,晉江屬之。
清承明制,全國分為十五省,實行省、府(州、廳)、縣三級制。
泉州府為閩八府之一,晉江屬之。
1912年,廢州府,復縣設道。
泉州初歸廈門道(轄同安、晉江、南安、金門、安溪、莆田、仙游、永春、德化、惠安十縣,駐同安),后屬泉州道。
1927年,廢道,設行政督察專員公署,泉州劃為第四行政督察專員公署,晉江屬之。
1933年“閩變”后成立興泉省,設省政府于泉州,不久即廢,后改為第五行政督察專員公署,但轄縣不變,直至解放后。
泉州于1949年9月1日解放,并于9月9日設福建省第五行政督察區,晉江屬之。
1951年1月,晉江縣析城關區和第四區的浮橋、王宮一帶(近郊,今豐澤區)設立縣級泉州市(今鯉城區),經華東軍政委員會民政部批準,晉江縣人民政府于4月17日從晉江縣城關區(鯉城鎮)遷駐青陽鎮(現青陽街道)。
1971年1月,劃晉江縣的羅溪、馬甲、河市三公社和雙陽農場入泉州市,1997年6月此些地改名洛江區。
1985年5月撤銷晉江地區,原縣級市泉州市升為地級市,晉江屬之。
1987年12月,析晉江縣東部石獅、永寧、蚶江三鎮和祥芝鄉為石獅市(縣級市)。
1992年3月,晉江撤縣設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