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61年從城西公社累豐大隊劃出一部分,設立新勝大隊;1980年更名為北禪生產大隊,因境內北禪寺而得名;1984年實行政社分設時,撤銷北禪生產大隊,設立北禪村村民委員會,簡稱北禪村委會;2002年5月,根據大足縣人民政府《關于同意龍崗鎮、城南鄉部分村更為居委會的批復》(大足府函[2002]26號),撤銷北禪村村民委員會,組建北禪社區居民委員會,簡稱北禪社區居委會。
2002年大足縣政府(大足府函[2002]26號)批準,撤銷北禪村民委員會,設立北禪社區居民委員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