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離石區撤銷紅眼川鄉,整建制并入田家會街道。以原紅眼川鄉和原田家會街道的行政區域為田家會街道的行政區域,街道辦事處駐田家會村。
二、交城縣撤銷會立鄉,分別并入龐泉溝鎮、東坡底鄉。將原會立鄉的龍江寨、代家莊、雙家寨、中莊、寨則、上長斜6個村委會劃歸龐泉溝鎮管轄,將窯兒上、柏葉口、岔口、會立、神堂坪5個村委會劃歸東坡底鄉管轄。
三、交城縣撤銷洪相鄉,設立洪相鎮,鎮人民政府駐洪相村。
四、交城縣撤銷嶺底鄉,分別并入天寧鎮、水峪貫鎮、洪相鄉。將原嶺底鄉的嶺底、石家莊、馬莊、塔梭、豎石佛、窯底、山莊頭、歇馬頭、寨上、前火山、后火山11個村委會劃歸天寧鎮管轄,將圪垛、峁底2個村委會劃歸水峪貫鎮管轄,將橫頭村委會劃歸洪相鎮管轄。
五、孝義市撤銷南陽鄉,整建制并入杜村鄉。以原南陽鄉和原杜村鄉的行政區域為杜村鄉的行政區域,鄉人民政府駐杜村村。
六、中陽縣撤銷車鳴峪鄉,整建制并入暖泉鎮。以原車鳴峪鄉和原暖泉鎮的行政區域為暖泉鎮的行政區域,鎮人民政府駐暖泉村。
七、方山縣撤銷麻地會鄉、積翠鄉,合并設立積翠鎮。以原麻地會鄉和原積翠鄉的行政區域為積翠鎮的行政區域,鎮人民政府駐方山村。
八、嵐縣撤銷土峪鄉,整建制并入東村鎮。以原土峪鄉和原東村鎮的行政區域為東村鎮的行政區域,鎮人民政府駐政府街2巷。
九、嵐縣撤銷大蛇頭鄉,整建制并入界河口鎮。以原大蛇頭鄉和原界河口鎮的行政區域為界河口鎮的行政區域,鎮人民政府駐東口子村。
十、嵐縣撤銷河口鄉,整建制并入嵐城鎮。以原河口鄉和原嵐城鎮的行政區域為嵐城鎮的行政區域,鎮人民政府駐城內村。
十一、興縣撤銷惡虎灘鄉,整建制并入奧家灣鄉。以原惡虎灘鄉和原奧家灣鄉的行政區域為奧家灣鄉的行政區域,鄉人民政府駐奧家灣村。
十二、興縣撤銷賀家會鄉,整建制并入孟家坪鄉。以原賀家會鄉和原孟家坪鄉的行政區域為孟家坪鄉的行政區域,鄉人民政府駐孟家坪村。
十三、汾陽市撤銷栗家莊鄉,設立栗家莊鎮。行政區域、政府駐地不變。
十四、汾陽市撤銷陽城鄉,設立陽城鎮。行政區域、政府駐地不變。
十五、汾陽市撤銷西河鄉,設立西河街道。行政區域、街道辦事處駐地不變。
十六、交口縣撤銷石口鄉,設立石口鎮。行政區域、政府駐地不變。
十七、交口縣撤銷回龍鄉,設立回龍鎮。行政區域、政府駐地不變。
十八、柳林縣撤銷金家莊鄉,設立金家莊鎮。行政區域、政府駐地不變。
十九、柳林縣撤銷陳家灣鄉,設立陳家灣鎮。行政區域、政府駐地不變。